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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管局严查酒驾醉驾 提升道路交通环境

发布日期:2022-07-08 16:38:09    来源:万人评议

为有效遏制和减少因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市交管局聚焦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目标,依托“三项举措”扎实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为广大群众营造一个安全、顺畅、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强组织细谋划,构建行动阵线。一是强化组织部署。按照“事前抓准备、事中抓组织、事后抓处罚、全程抓宣传”的工作思路,依托实际情况找准薄弱环节和工作短板,梳理酒驾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和时段,科学部署警力,针对性制定《酒驾醉驾集中整治行动的方案》,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地。二是强化分析研判。定期每周集中召开1-2次酒驾醉驾专题座谈会,及时梳理在酒驾查处行动中的症结,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作战方法,提升酒驾醉驾整治的针对性、实效性。行动期间,各辖区大队每日将战果推送至浙政钉工作群,推动工作落实。三是提高思想认识。要求全体民辅警全面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克服厌战怠战情绪,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行动上认真落实,高效稳步推进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

二、强管控抓实效,突出重点整治。一是针对重点车辆。结合辖区实际,将查处重点聚焦居民区、恢复营业的餐饮娱乐场所、城乡结合部以及事故易发点,采取“点位不定、时间不定”夜查模式,加大夜查的频次和力度;按照“定责、定岗、定人”的夜间巡查模式,对经过卡点的车辆做到逢车必检、逢疑必测。同时,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在查处过程中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对酒精检测设备使用过程“一次一消毒”,对有酒驾醉驾嫌疑的采用抽血方式进行进一步检测,固定证据。二是针对驾驶人员。在日常巡逻过程中,发现驾驶人员有脸色通红、酒气冲天、神情慌张等疑似酒驾特征表现以及群众举报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立即对驾驶人员进行酒精检测。在确保依法高效查处酒驾违法行为的同时,全体执勤人员要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防止车辆冲闯执勤点和民警伤亡事件等状况发生,对使用暴力、威胁方法拒绝、阻碍民警执行职务或者袭击执勤民警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三是强化教育提醒。在行动前、行动中加强督促提醒,落实《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要求,按规定要求着装、佩戴执法记录仪、酒精测试仪等执勤执法装备,做到执法装备齐全、执法形象严整。每月开展“规范执勤执法”专项培训会1-2次,及时纠正不规范不到位的安全防护措施,仔细讲解查处技巧、整备配备等方面的内容,不断提高执法效率。

三、强宣传严实施,抓牢安全防线。一是加强阵地宣传。将宣传教育贯穿于交管工作始终,利用窗口、固定执勤卡点等阵地,在整治行动中加强面对面提醒提示,大力宣传酒驾醉驾的危害及后果。二是加强警示教育。在路面查纠过程中,对酒驾醉驾违法行为人进行面对面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不断强化行车过程中的安全意识和行动自觉。三是加强“七进”宣传。民辅警主动深入到辖区企业、社区、农村、核酸检测点等重点场所,通过悬挂“美丽乡村行”横幅、分发宣传单、宣传纸巾和口罩等,力争从源头上防止酒后驾车违法行为的发生,提高群众知晓率。四是强化媒体宣传。充分发挥“两微一抖”平台、电视广播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媒体平台,通过剖析典型案例、曝光交通违法,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共同关注道路交通安全,自觉抵制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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