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有序推进温州市区工业用地功能转变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正式施行。《指导意见》的出台,将有效整合城市空间资源,推进城市有机更新和公共配套完善,推动中心城区内老旧工业区存量用地的二次开发利用。《指导意见》在上一版“退二进三”政策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在实施范围、实施方式、具体管控要求等方面作出调整。
一是扩大实施范围,推动全域发展。继续将核心城区204平方公里作为主要退改引导区域,同时结合现阶段的实际需求将外围区域也一并纳入,将实施范围划为一般转变区域、有条件转变区域和限制转变区域等三类更新区域类型,并提出差异化的管控思路。
二是优化产业引导,促进结构升级。对不符合详细规划的项目申请办理正式退改的,明确属地政府可申请修编以街坊(局部片区)为单位的城市更新详细规划,为后续退改提供规划依据。根据当前市场与经济形式,结合市区工业建筑、商服建筑等市场租金变化情况更新了土地收益金标准,如底层土地收益金较上一版“退二进三”政策规定平均下降42%(最高降幅47%、最低降幅39%)。
三是细化管控要求,助推精细管理。在满足消防和结构安全等刚性要求的前提下,结合现阶段国家对城市更新的鼓励引导思路,放宽了建筑退让、停车配建等控制指标。如在允许新增退改必需的配套设施500平方米基础上,补充了新增配套设施面积同时不大于合法退改面积的5%的控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