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自然资源领域违法问题处置整改,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探索建立监督执纪执法与自然资源执法协作机制,积极推进监督执纪执法与自然资源执法的双向融合,构建协同监管新格局。
一是聚焦制度创新,做到“常”“细”结合。研究建立监督执纪执法与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协作配合工作机制,指导苍南县先试先行出台制度,从“日常监管+专项监督”两个维度建立与纪检监察部门的联动协作模式。明确两部门定期开展涉企执法监督,随机抽查各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执法履职及案卷规范情况,专项调查上级交办、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线索,从信息沟通、线索移交、措施配合、成果共享等方面细化协同举措,特别是畅通违纪违法线重要索移交渠道,实行按时报送、定期挂账销号,全面提升执法的精细化水平。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做到督改并行。定期对各县(市、区)推进违法占耕处置不力的情况进行研究分析,提炼总结违法类型、典型问题,并将相关情况报送纪检监察部门,强化问题研判会商,逐一厘清职责权限、明确管辖主体、制定处置规范,实行督办、问责、整改一体化,切实提升违法问题处置效率。2023年国家自然资源督察问题整改率99.48%;2024年国家自然资源督察问题整改率已达78%。同时,积极指导有条件的县(市、区)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细化相关措施,与属地纪检监察部门联合推进“边督边改”“边查边改”。如,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苍南县纪委监委建立重点任务工作台账,着重对近两年被重点督察、通报的问题开展专项执纪,效果显著。
三是推进精准问责,做到人事贯通。以公建项目违法占用耕地、项目整改进度严重滞后等问题为重点,及时通报曝光自然资源违法典型案例,按照“人事并处”的原则严肃开展查处,在全市范围内形成强大震慑效应。强化结果运用,将查处相关情况作为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有效提升干部监督整体合力。2024年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反馈问题中,全市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面积较2023年下降2948亩,下降率达64%,取得了以案为鉴的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