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河网密布,长期以来面临各类河湖问题难解决,易反弹,破坏成本低等难题,温州市河湖管理中心(市河长制工作专班)积极谋划,构建河湖流域治理管护体系,探索河湖问题规范化处理新路径,推动河湖问题有效解决。
一是建立河湖治理管护模式。建立共治共管共享“河湖圈”治理模式并创新推出“电子河长证”,将全市河湖划分为256个河湖圈并由县级河长持证管理,做好流域统一规划、统一治理、统一调度、统一管理“四个统一”,兼顾“一盘棋”治水方略,在全域范围内构建河湖流域治理和管护体系,助力基层河长减负增效,提升河湖问题协调处置效能。
二是创新河湖问题交办制度。全省首创《温州市涉河(湖)涉水问题“双领办”制度》,明确属地和市级职能部门协同推进重大河湖问题整改工作。进一步压实河长、属地政府、职能部门三方责任,通过职能部门参与河湖问题整改闭环管理,在整改方案制定、实施过程、整改标准等方面都具有积极作用,河湖问题整改到位率和整改成效显著提升。
三是建立检察诉讼协作机制。市河长办与市检察院联合制定了《关于建立河湖保护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河长制+检察长”工作机制,借助司法监督力量推进河湖保护和涉河问题解决。谋划开展《温州市瓯江流域一体化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实施方案》,聚焦水污染防治、水生态环境和水利工程管理等方面,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的督促协同作用,为瓯江流域跨区域、跨部门综合治理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