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护航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建设,全力打造全国一流营商环境,根据《2022年度全市万人评机关中层处室和基层站所活动实施方案》(温委办发〔2022〕20号)要求,现制定机关中层类履职成效评价细则。
一、评价对象
2022年度万人双评议活动机关中层类所有参评处室(站所)。
二、评价内容
1.落实中心工作情况。是否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是否有力推进六个先行”“四大振兴”、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市域样板等中心工作,做到机关政令畅通;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或执行不力等问题。
2.优化办事服务情况。是否在为企、为民办事中优化流程、提供优质服务;是否建立健全企业减负长效机制,推进涉企“柔性执法”,积极化解企业难题,精准落实惠企政策。
3.正确履行职责情况。是否存在未依法行政、依规办事;是否存在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是否存在装样子、搞花架子、盲目铺摊子,增加基层负担行为。
4.严守纪律法律情况。是否存在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吃拿卡要、利益输送、弄权渎职;是否存在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是否存在违反职业道德、行业规则以及其他违法违纪违规问题。
三、评价方法及时间安排
由市委直属机关工委牵头负责,以短信调查的形式对机关中层处室(站所)开展履职成效评价。具体方法如下:
1.调查方式。采取向服务对象发送履职成效调查短信的方式,对参评处室(站所)服务机关、服务基层的履职成效进行评价。
2.调查时间。每季度末对参评处室开展调查。
3.调查内容。对参评处室(站所)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工作成效,以及服务基层、依法行政、作风建设等方面进行履职成效调查。
4.评价人员。短信调查的对象以县(市、区)与该参评处室(站所)工作职能对应的科室全体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单位分管领导为主;如果该参评处室(站所)与县(市、区)相关科室确无工作联系的,以主管局内设其他处室和下属企事业单位相关人员为主。评价人员名单由各参评处室(站所)按规定口径确定并由单位统一报送市评议办。
5.开展调查。市评议办根据各参评处室(站所)报送的各自评价人员名单以及结合日常工作服务对象名单建立评价人员数据库,并根据参评处室(站所)的工作职责在数据库中的抽取相应的样本开展短信调查。
6.计分方法。履职成效评价采用态度量化方法,短信调查的问题均设置“满意”、“一般”、“不满意”三种评价答案,其中“满意”计1分,“一般”计0.8分,“不满意”不得分,按照满意率=(满意条数×1+一般条数×0.8+不满意条数×0)/总回复条数×100%,计算满意率,最后按满意率乘以履职成效总分值(10分)算出该项得分。如果该项得分低于9分,按9分计算。
四、结果运用
每季度根据参评处室(站所)履职成效评价满意度直接赋分,全年按平均分得到参评处室(站所)履职成效评价分值,并将结果报市评议办。
五、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市委直属机关工委成立专门调查组对参评处室(站所)履职成效进行调查测评,并按季度进行测评结果赋分。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将履职成效评价融入单位内部评议,并按要求及时收集、报送评价人员相关联系方式,确保信息库数据完整、准确、详实。
2.严肃工作纪律。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评议工作纪律规定和要求,严禁虚报隐匿评议人员信息;严禁向评议人员提前打招呼、拉票、造假;严禁打击报复或干扰做出不满意评价的调查对象。对违反规定并经查属实的,按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3.提升履职成效。各有关单位要坚持把提高机关作风效能、服务基层水平放在重要位置。对评议中发现的问题,坚持从问题的角度思考,主动从自身找原因,通过履职成效评议不断提升服务中心、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