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护航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建设,全面提升国企中层部室和所属企业办事服务质效,根据《2022年度全市万人评机关中层处室和基层站所活动实施方案》《2022年度温州市万人评机关中层处室和基层站所活动评议标准》有关要求,制定2022年度温州市国资系统万人双评议活动实施细则。
一、参评对象
1.各市属国有企业要对照全市万人双评议活动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集团公司全员评议工作方案,对所有中层部室和所属企业组织开展评议。
2.重点突出具有内部审批服务类职能部室、经营服务对象涉及面较广企业、承担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类企业作为参加市级评议的对象(统称市级参评对象,见附件1)。
二、评议内容
(一)落实中心工作情况。是否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有力推进“六个先行”“四大振兴”、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市域样板等中心工作;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或执行不力等问题。
(二)优化办事服务情况。是否在为客户、为民办事中优化流程、提供优质服务;是否健全优化企业内部管控机制,有效防范各类风险,提高内部办事效率。
(三)正确履行职责情况。是否存在未依法依规经营;是否存在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是否存在装样子、搞花架子、盲目铺摊子,浪费资金增加经营成本。
(四)严守纪律法律情况。是否存在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吃拿卡要、利益输送、弄权渎职;是否存在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是否存在违反职业道德、行业规则以及其他违法违纪违规问题。
三、日常评议办法
市级参评对象日常评议指标由服务对象满意度评价(30分)、履职成效评价(10分)、12345政务服务热线评价(15分)、主管单位评价(5分)、监督检查评价(25分)和加分项组成。市国资委结合市级参评对象特点,开展履职成效评价和主管单位评价。
(一)履职成效评价(10分)。由各市属国有企业根据集团实际情况,制订内部履职评价细则,按照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次各占三分之一提出市级参评对象每季度履职成效评价初步结果,在此基础上,由市国资系统评议办根据《2022年度温州市国资系统万人双评议活动评价标准》(见附件2),结合日常掌握评价情况进行评分后,按照各占三分之一的比例确定最终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次。其中列入社会服务类的6家参评对象履职成效评价由市政务服务局牵头开展。
(二)主管单位评价(5分)。由市国资系统评议办组织市国资委各相关职能部室,根据市级参评对象全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按照优劣顺序进行赋分。其中列入社会服务类的6家参评对象主管部门评价结果报市政务服务局统一处理。
其他评议指标评价办法见《2022年度温州市万人评机关中层处室和基层站所活动评议标准》。
四、评议结果运用
履职成效评价按照各占三分之一的比例确定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次,并每季度报送市评议办进行汇总赋分。主管单位评价结果直接折算成5分,于11月中旬报送市评议办,计入市级万人双评议总分值。
在评议期间,除市级参评对象外的各市属国企其他中层部室、所属企业发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将直接列入网络评议单位建议名单报市评议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国资委成立市国资系统评议活动领导小组,市国资委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处,负责牵头做好评价日常工作。各市属国有企业要对照全市万人双评议活动要求和本细则规定,结合本单位本系统实际情况,认真制定本单位全员自评工作方案,将所属中层处室和二级企业全部纳入评议范围,确定分管负责人和联系处室,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认真组织好评议活动。相关方案、细则和评价情况及时报市国资系统评议办。
(二)坚持以评促改。评议活动要始终将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群众放在首要位置,要经常性开展自查自纠,紧密结合行业和工作特点,将服务对象、群众反映的不满意意见作为整改重点内容,明确责任、限时整改。要强化责任追究,对存在作风和服务方面问题、损害办事群众利益的人和事,以及喊口号、装样子的单位,坚决严肃问责。
(三)营造良好氛围。用足用好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体平台和各类宣传形式,解读经营范围、分析解答群众疑问,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同时弘扬宣传评议活动中涌现出的好做法、新成效,营造你争我赶的氛围,提升国企服务的群众满意度与获得感,助推我市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市域样板、推进建设更具活力的“千年商港、幸福温州”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四)严肃参评纪律。各单位和有关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评议工作要求和纪律规定,严禁虚报漏报日常服务数据;严禁对服务对象、群众监督投诉件敷衍应付、弄虚作假,搞走过场,甚至进行打击报复;严禁在网络评议阶段以各种形式拉票或干扰投票。对违反规定并经查实的,按照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2022年度温州市国资系统万人双评议活动
市级参评对象名单
2.2022年度温州市国资系统万人双评议活动评价标准
附件1
2022年度温州市国资系统万人双评议活动
市级参评对象名单
序号 | 所属集团 | 所属类别 | 中层部室和所属企业 |
1 | 市国资运营公司 | 国有企业 | 风控稽核部 |
2 | 资产运营部 | ||
3 | 投资发展部 | ||
4 | 股权管理部 | ||
5 | 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
6 | 温州国投建设有限公司 | ||
7 | 市城发集团 | 财务融资部 | |
8 | 投资开发部(总师办) | ||
9 | 工程监管部 | ||
10 | 经营发展部 | ||
11 | 温州市公共建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12 | 温州市滨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13 | 温州市名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
14 | 温州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15 | 温州市城建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
16 | 温州体育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17 | 市交发集团 | 人力资源部(党群工作部) | |
18 | 资产经营管理部 | ||
19 | 建设管理部 | ||
20 | 财务(资金)管理中心 | ||
21 | 温州诚达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
22 | 温州金丽温高速公路东延线有限公司 | ||
23 | 市铁投集团 | 财务管理中心 | |
24 | 企业发展部 | ||
25 | 建设安全部(内保办) | ||
26 | 建设分公司 | ||
27 | 运营分公司 | ||
28 | 温州市轨道交通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
29 | 温州动车所项目有限公司 | ||
30 | 市公用集团 | 人力资源部 | |
31 | 计划财务部 | ||
32 | 工程技术部 | ||
33 | 企管安全部 | ||
34 | 温州市燃气有限公司(社会服务类) | ||
35 | 温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社会服务类) | ||
36 | 温州市瓯江引水发展有限公司 | ||
37 | 市交运集团 | 国有企业 | 经营发展部 |
38 | 技术保障部 | ||
39 | 安保稽查部 | ||
40 | 资产管理部 | ||
41 | 建设工程部 | ||
42 | 温州交运集团城西公交有限公司(社会服务类) | ||
43 | 温州交运集团城东公交有限公司(社会服务类) | ||
44 | 温州交运集团国际旅游有限公司 | ||
45 | 温州交运集团快速公交有限公司(社会服务类) | ||
46 | 市现代集团 | 财务融资部 | |
47 | 工程管理部 | ||
48 | 资产经营部 | ||
49 | 企业管理部 | ||
50 | 温州现代养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
51 | 温州华侨饭店有限公司 | ||
52 | 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社会服务类) | ||
53 | 温州市粮油储运有限公司 | ||
54 | 市工业与能源集团 | 人力资源部 | |
55 | 财务部 | ||
56 | 企业管理部 | ||
57 | 开发建设部 | ||
58 | 战略规划部 | ||
59 | 温州有色冶炼有限责任公司 | ||
60 | 温州市工业资产营运管理有限公司 | ||
61 | 温州建设集团 | 人力资源部 | |
62 | 财务管理部 | ||
63 | 企业发展部 | ||
64 | 生产经营部 | ||
65 | 成本管理部 | ||
66 | 科技信息部 | ||
67 | 温州建设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68 | 温州建设集团矿山工程有限公司 | ||
69 | 温州设计集团 | 规划发展部 | |
70 | 计划财务部 | ||
71 | 技术质量信息中心 | ||
72 | 温州市勘察测绘研究院有限公司 | ||
73 | 温州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 ||
74 | 温州市工业设计院 |
附件2
2022年度温州市国资系统万人双评议活动
评 价 标 准
评价 指标 | 评价标准 | 评价方式 |
履职成效评价 | 参评对象未按照评议活动要求收集、报送管理服务信息,视情每次扣1分 | 在各市属国企确定的初步评价结果基础上,根据掌握的情况对各参评对象进行打分,根据得分调整优秀、良好、一般三类评价等次, |
参评对象发生服务对象、群众投诉情况,查实情节严重或后续整改不到位的,每次扣1分 | ||
参评对象发生作风效能负面事件的,视情况每次扣1分 | ||
参评对象工程建设质量、完成进度不符合要求,经查证属实的,每次扣1分 | ||
参评对象生产经营、管理服务发生负面事件,经查证属实的,每次扣1分 | ||
参评对象运行机制、管理制度存在严重纰漏和滞后,且不积极优化完善的,视情况每项扣1分 | ||
参评对象发生其他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每次扣1分 | ||
参评对象工作受到市国资委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以上政府部门表彰或推广的,每项加1分,每提高一个级别再加1分 | ||
主管单位评价 | 重点评价参评对象执行国资监管制度情况、各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改革创新情况等有关内容 | 由市国资委相关处室根据参评对象全年工作情况进行评价计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