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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进行时——市国资委全面推进市国企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

发布日期:2021-10-08 16:45:31    来源:万人评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有关要求,加快推进市属国企建立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根据浙江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策部署,市国资委近期制订印发了《关于实施市属国有企业所属企业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通知》(温国资委〔2021〕104号),全力推进市属国企所属企业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

本项改革任务,旨在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坚持有利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坚持充分激发经理层成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的原则下,紧紧扭住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这个“牛鼻子”,持续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加快构建基于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新型经营责任制,有效激发国有企业活力和效率,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

本项改革任务明确了“2021年底前80%以上一级子企业全面推行,其他各级子企业到2022年6月底前全面推行”的工作目标,要求各市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履行“第一责任”,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改革任务。实施过程中要结合子企业功能定位和股权结构“一企一策”制定具体方案,分层分类推进,不搞简单的“一刀切”。要科学把握任期管理、契约目标制定、薪酬兑现、岗位退出等关键环节,明确并细化经理层成员岗位职责及分工,按照“一岗一责”原则建立岗位说明书,确定岗位聘任协议,签订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要强化考核结果的刚性运用,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薪酬和续聘退出管理。 

根据需要,市国资委还制订了《温州市属国有企业所属企业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操作指引》、《市属国有企业所属企业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清单》、《公司经理层成员岗位聘任协议》(参考模板)、《经理层成员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参考模板)等一系列文件,加强对这项工作的指导和规范。同时,加强对该项改革任务的考核督办,将该项工作纳入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建立双月工作督办机制,从9月份起,每两个月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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