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温州海事局以生态宜居幸福城市建设为目标,全面履行海事船舶污染防治监督职能,多措并举,全力助推美丽温州建设。
一是注重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压实航运企业主体责任。通过日常船公司走访检查、船舶现场监督、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途径,积极宣传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的有关国际公约、法律、法规和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等,督促辖区船公司、涉水工程施工单位及港口服务单位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强化对所属船舶污染防治工作的日常管理,督促在港、到港船舶依法依规开展船舶污染物排放工作。
二是履职尽责,严厉打击船舶违法排放行为,助力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船舶防污染现场监督检查力度,联合交通、生态环境、综合执法等部门开展船舶水污染物排放联合监管;组织开展内河船舶“清洁行动”,100%完成温州籍100-400 总吨内河营运货船生活污水防污染改造;配合市交通运输局成功推进船舶生活污水纳入城市生活污水统一处置。2021年以来,该局开展船舶一般性防污染检查4384艘次,与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11次,查处船舶违法排放水污染物案件10起。
三是联勤联动,抓好船舶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助力打好蓝天保卫战。加强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监督检查及船用燃油检测力度,严厉打击船舶大气污染违法行为,配合推进港口码头岸电建设。2021年以来,该局共组织开展船用燃油检测481次,联合生态环境部门开展联合执法1次,查处船舶使用硫含量超标燃油违法行为2起,配合推进设置岸电设施22套。
四是积极作为,认真履行平鳌塘河督察长职责,助推“五水共治”工作。组织编制《平鳌塘河“一河一策”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3年)》,每月定期开展现场巡查,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问题,提升河水水质。2021年以来,共巡查9次,发现并解决问题10个,综合履职积分在全市在全市32个市级河长中排名第3。
五是主动推进,完善船舶污染体制机制和设施建设,提升温州港口船舶污染应急处置整体能力。推进组建温州市海上溢油应急领导小组,成立温州市海上溢油应急中心,编制《温州市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进一步建立健全温州市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处置体制机制。有序推进并基本建成国家溢油应急设备库1个、拟建市级地方设备库1个,建成县(市、区)岸线污染清除设备库5个,引导港口码头组建防污应急联防体5个,有力构建国家、地方政府和企业“三位一体”的应急体系。组织开展辖区32家码头单位,5个岸线设备库和5个海事处的船舶污染应急操作人员集中培训,组织防污染应急演练6次,有效提升辖区船舶防污检查和应急实操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