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司法局锚定构建“大监督”格局,纵向抓上下联动,横向抓贯通融合,在全省率先推动将法治建设纳入政治巡察范畴,实施纪检监督和法治督察常态化运行,联动监督成效显著。
一是清单化制定督察内容。聚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分类梳理督察内容,分别制定党政部门、社会团体、国有企业法治督察细则和标准,明确法治督察重点清单25项、文件依据16份;根据被巡察单位法治建设不同要求,提前分析研判,“靶向”制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机关合同管理等个性清单,实行“一单位一清单”精准督察。
二是科学化实施督察方式。编写法治督察工作指引和指导用书,理顺工作流程,规范督察方式,采取听取汇报、查阅台账、走访谈话、抽查执法卷宗、受理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全方位推进对被督察单位法治建设“综合”体检。2023年以来先后进驻督察单位27家,累计召开座谈会35次、个别谈话138人次、抽查机关合同256份、执法卷宗178个,共发现各类问题213个。
三是全方位梳理督察问题。对督察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的、典型性的问题及时分析梳理,必要时进行通报,并专报市委依法治市办主任、副主任,有效提升法治建设重点难点问题处置能力。对个别单位存在的个性问题,督察中同步开展常驻指导、逐案评查,指导被督单位建章立制、源头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