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市即将进入“七下八上”的防汛关键期,保障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度汛,是强化底线意识、忧患意识,补短板、强弱项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今年以来,市水利建设管理中心始终把做好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推动,采取三项措施,提升监管效能,确保在建水利项目度汛安全。
一、明确安全度汛监管与主体责任。年初下发通知再次对做好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进一步压实工程项目法人及各参建单位主体责任,确保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二是要求按照编制指南,组织编制工程度汛方案和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确保紧密结合工程特点、具备可操作性并提前做好培训和演练。三是要求组织防汛抢险队伍,备齐防汛物资,落实汛期现场值班值守,确保信息上传下达通畅有效。
二、加强度汛督查与问题整改。开展在建水利工程度汛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采取项目法人自查、市水利建管中心抽查模式,要求按照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监督检查重点问题清单,重点检查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责任体系、预案管理、度汛措施等方面内容,对有度汛任务的在建水利工程实现全覆盖。对发现的问题要求限时整改并复查整改成效,实现闭环管理,确保整改工作真正落实到位。
三、保障工程建设进度与度汛措施。对本年度穿(破)堤施工、建设拦河围堰等度汛风险较大的在建水利工程进行重点监管,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工程进度,尽快全面恢复堤防防洪功能和河道行洪断面。将主汛期前不能恢复至堤顶高程的工程和不能拆除拦河围堰的工程作为重中之重,要求按照度汛方案建成围堰或临时堤防、具备与堤防防洪标准相同的防御能力后方可破堤施工,加强对拦河围堰的监测,确保导流建筑物畅通有效。建立年度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重点项目台账,动态管理,完成一项,销号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