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稽查案件时效管理,提升办案质效,温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积极探索建立稽查案件办理“三个三”工作机制,实现案件“快查、不拖”,破案件查办“梗阻”,有效维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为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一、对全局在办案件进行“摸底清库”,通过三种案件管理模式,强化监督管理。一是清单式精细管理。将清存量工作任务以月度为单位,以清单的形式细分到各个股室,实施“周提醒、月通报”的动态监管模式,实时督促案件办理进度,确保如期全部对账销号、见底清零。二是台账式跟踪监管。依托数字化平台,建立健全《案源登记表》《全局在查、在审案件清单》《案件办理时限统计表》等台账,实现案件从立案“源头”、到检查调查“过程”、再到案件审理“出口”办理时间的全流程监控和超期预警。三是考评式动态督办。将案件查办情况纳入个人绩效正负面清单考核实施办法之中,与评先评优挂钩,实行一个股室一档案,动态管理,常态监督,确保工作评价有标准、干部争优有动力、处理结果有依据。
二、统筹全局办案力量,运用三项办案推进制度,形成办案合力。一是局领导包案制压实责任。对超期案件和疑难复杂案件,由局领导包案,剖析案件超期和久拖未结的内外部原因,并共同研提结案思路,以“一案一策”“一包到底”的责任意识推动“钉子案”化解。二是跨股室协作制形成合力。针对被查对象规模大、情况复杂或检查人员认为案情复杂且存在重大涉税疑点,依靠检查人员个人力量难以有效突破的案件,通过跨股室组建检查团队,对案件进行研讨分析,群策群力,发挥团队化检查合力。三是督导督办制提升质效。对排名靠后的办案股室,由分管局领导进行跟踪督导督办,面对面指导确定案件查办方向和督导案件查办进度,并明确由股长主动定期向领导汇报案件进展,提升办案紧迫感。
三、以建章立制的形式,实施三项办案监督措施,助推追赶超越。一是一周一通报拧紧“责任链”。建立案件查办情况周通报机制,对各股室案件查办情况每周进行汇总通报,对在检查、审理过程中需要统一明确处理意见的业务问题、疑难事项每周召开专题会议协商讨论,强力推进案件查办高效开展。二是两周一排名跑出“加速度”。对各股室每两周案件查办情况分别进行排名,及时为局领导提供案件查办动态,拉响“警报”,使稽查干部工作有压力、有动力、有目标。各股室对照《通报》表册,及时查弱补强,明确结案目标及时间要求,合力统筹安排,有序推进案件查办。三是一月一约谈提振“精气神”。建立专职纪检员约谈制度,对将超期与已超期案件经办人员进行约谈,约谈内容重点围绕案件办理迟缓原因、下一步采取的措施及预计完成时间,并由经办人员现场做出定期完成承诺,有效避免人为原因导致的案件超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