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市区停车供需矛盾,助力“强城行动”实施,结合当前绿色交通对停车标准提出的新要求,温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在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指导下,开展《温州市区建筑工程停车配建标准》(以下简称《新标准》)的编制研究工作,《新标准》于近日正式发布实施。
《新标准》在《原标准》评估的基础上,积极应对温州城市交通发展新情况、停车需求新变化,综合考虑了温州社会经济状况、城市车辆发展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着力提高停车供给、管理和服务能力,重点对公共服务设施类建筑工程和新能源车、电动自行车等与民众出行、停车关联密切的配建标准和管理要求进行提升完善,满足市民合理停车需求。主要体现在3个优化:
一是优化停车分区。《新标准》继续实施分区域的差别化停车供给策略,在城市整体规划和停车发展战略的基础上,结合土地开发强度、交通出行特征和运行状况、交通设施供给水平、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对三类停车分区适用范围进行优化调整。为推动瓯江新城建设发展,根据《温州大都市区中心城区统筹规划管理办法》将管控范围拓展延伸至瓯江新城全范围,明确停车配建指标按照ii区指标执行。
二是优化配建指标。《新标准》重点针对市区居住、办公、商业、学校、医院、公园6种类型的建筑物实际停车情况进行调查评估,借鉴国内先进城市的相关经验,结合实际案例分析做评判,并衔接《新省标》,对停车配建指标进行提升完善。考虑到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类停车需求缺口较大,重点提升公共服务设施类停车配建指标。如:提高居住区配套服务设施的停车配置,满足市民临时停车需求。切实关注老旧小区停车位紧张问题,对老旧小区改造等城市更新区块的停车配建要求,可根据更新详细规划,以不低于现状条件为底线进行合理优化确定。同时适度提升医院、学校和公园绿地的停车配建标准,解决医院就医停车难、学校潮汐式拥堵等问题,满足市民日常休闲游憩停车需求。
三是优化管理措施。《新标准》结合建设项目涉及的停车相关问题,坚持系统治理,立足规划和审批视角,从规范性、需求性、引导性等方面对停车管理规定予以优化。根据当前新能源产业快速发展的现状,聚焦电动机动车充电难的问题,规范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明确新建住宅小区应按不低于规划配建机动车停车位的20%配建充电设施,满足车辆直接充电要求,剩余固定机动车停车位应100%满足直接装表接电要求,促进“双碳”目标实现。同时,新增电动自行车相关条款使得电动自行车充电停车场所更加的合理和安全,既防患于未然,又能满足市民对电动自行车的停车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