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拥有近1300公里的海岸线和8650平方公里的海域面积,孕育着丰富的海洋与内陆、生态与渔业资源。近日,温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渔政+生态警务”工作站建设的实施方案》(温海渔支〔2024〕15号),全省率先延伸“渔政+生态警务”工作站建设,以“渔政蓝+生态绿”护航渔业安全与产业高质量协调发展。
一是找准角色定位。加强渔政、公安部门联动,海湾、山海、江河、库区等区域联动,落实海洋型、河湖型分层分类推进,进一步发挥工作站普法教育、成果展示、行刑衔接等作用。通过力量下沉、治理下沉,预防和打击非法破坏海洋资源、非法捕捞渔业资源、非法捕猎水生野生动物等行为。如洞头区东沙“渔政+生态警务”工作站在东沙红港党群服务中心“十大服务功能”基础上,进一步增强生态教育、公安执法等功能。
二是抓住关键点位。坚持从基层需求出发,各县(市、区)渔政执法机构结合海域、海岛、海湾、渔业、水生野生动物等资源分布和管理布局特点,因地制宜在鹿城区瓯江路渔政码头、瓯海区三垟湿地、龙湾区蓝田渔港、洞头区东沙渔港、乐清市南岳杏湾渔港、瑞安市渔业管理服务中心,以及永嘉县、文成县、泰顺县、平阳县、苍南县、龙港市等13个点位建立“渔政+生态警务”工作站。
三是拓展质效方位。利用“渔政+生态警务”深化行刑衔接,加大对涉生态环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联动执法,完善线索移送、信息共享等机制,防范风险隐患。以海上党建为引领,发挥海上党建联建作用,综合利用渔政管理站、精密智控等管理资源,丰富服务渔民载体,引导渔民、护渔志愿者等群体成为“义警”,积极构建共建共享、群防群治的综合治理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