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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率全省之先实行检测影像留存 源头把控工程质量

发布日期:2024-04-24 08:41:52    来源:万人评议

       根据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57号令),温州市住建局率全省之先实施工程质量检测全过程影像记录留存机制,有力解决近年来检测行业存在的恶性竞争、履职不到位、质量意识和自律性不强、专业技术水平和人员综合素质不高等问题,着力推动检测费用合理化、人员到岗常态化、检测操作规范化、机构管理信息化,全面提升行业自律水平和工程建设质量。

       一、夯实顶层设计,统一标准规范。2023年6月,温州市住建局出台《关于加强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过程影像资料管理的通知》,自2023年9月1日实行,保证检测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一是统一影像范围。明确为工程质量验收提供检测报告的检测活动(含收样、采样、制样、养护、烘干、堆载、设备安装等)均需影像记录,形成从检测活动开始到结束的全过程影像资料。二是统一影像要求。明确影像记录要体现人员、试件、检查全过程等信息,影像设备具备像素不低于200万的CMOS传感器,可输出200万(1920×1080)@30fps;同时视频应通过远近双视角同时记录检测活动全过程,试验室内远视角视频应24小时不间断监控。三是统一影像审核留存。明确检测报告审核(批准)人员在审核(批准)报告时一并对检测活动的影像资料进行审核;并规定相关视频影像资料留存期除符合国家或省有关规定外,最少保留6个月。

       二、严查严管严处,推进制度落实。检测影像留存制度实行以来,市住建局积极开展专项检查,累计检查检测机构50家次,下发整改督办通知单46份、执法建议书4份,罚没款20.5万。

一是强化专项检查。年初制定年度专项检查计划,采取企业常态化自查、区县级主管部门全覆盖检查和市级主管部门专项督查的分级检查方式,实行一季一查一通报,持续推进检测企业落实制度。二是注重日常监督。依托检测行业专家库和检测监管平台,在工程质量日常监督抽查检测报告时同步开展检测过程影像资料核查,切实加强工程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管理。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下发整改督办通知单、执法建议书,严肃依法依规查处,并全程进行闭环跟踪督导,确保责任追究到位,形成震慑作用推动制度精准执行。

       三、发挥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鼓励支持检测协会发挥纽带枢纽作用,加强企业与企业、企业与政府之间的交流,实现企业与监管部门信息共享,推动企业加强硬件设施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一是提升行业自律程度。依托协会开展行业自查自纠,鼓励企业完善信息化管理系统和运用智能化检测设备,保证检测活动全过程可追溯,不断提升数字化管理水平,坚守质量安全红线和底线不放松,共同查处检测行为不规范的企业,维护好行业市场环境。二是发挥技术指导作用。发挥协会整合共享资源优势,组建检测行业技术专家库,加强技术研究和创新,编制测算检测项目成本指导价、编制检测过程影像记录指南等检测行业技术性指导文件,引领行业全面贯彻落实影像留存制度。三是推动开展合作交流。支持协会组织开展专题培训、能力比拼、技能大比武等技术学术研讨交流活动,提升检测机构核心竞争力,解决当前同质化竞争激烈、特色检测产业缺失的问题,促进工程质量检测行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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