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经国家发改委审定我市两项目入选2023年增发国债第三批项目清单,获资金7898万元居全省第2,仅次于杭州市(8316万元)。其中我市基层防灾能力提升项目总投资1亿1301万元,获国债拨款7247万元,总投资额和争取国债资金额均列全省第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用好增发国债,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将从以下三个方面保障国债项目工作机制,推进项目高质量实施:
一是强化清单管理,确保序时进度。加强项目全流程跟踪,按实施进展节点,实现清单化管理。对前期类项目,督促加快办理前期手续,力争项目准时开工。对实施类项目,及时掌握项目建设、资金使用情况,确保如期竣工。
二是强化部门协调,督促项目实施。建立由市发展改革委统筹推进,各行业部门负责具体项目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在项目清单和预算下达后2个月内,组织以“四不两直”等方式赴现场开展督导检查,督促发挥项目效益。
三是强化资金监管,严肃纪律规矩。严格执行国债资金管理办法,落实有关工作要求,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国债资金使用监管,避免挤占挪用国债资金,不得违规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