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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开展春节前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行动

发布日期:2024-01-22 17:05:33    来源:万人评议

       春节在即,为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温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认真贯彻落实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的有关部署和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要求,全面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

       一是“前端”疏堵结合强引导。印发《开展元旦、春节期间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全面检查养殖生产者的库房、记录以及养殖现场药瓶、包装袋等残留痕迹,对每一检查对象做好执法检查记录,对轻微违规的出具责令整改通知书,对涉嫌使用禁用药物的立即转入立案查处程序。市县联动开展执法,对前期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不合格养殖场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责令养殖户在监督抽检结果出具前,暂停销售水产品。同时,加强对养殖户的宣传教育,宣讲农业农村部《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1号、2号》,提升养殖户的政策知晓率。

       二是“中端”联动执法强监管。今年是温州市“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对重点农产品开展跟踪监测评价的最后一年,渔政执法深度参与监督抽样过程,执法力量第一时间介入处置有问题的养殖主体,提高执法效率和执法办案的时效性。对前期风险监测中发现的问题、存在的隐患和高风险品种的重点养殖场开展 “回头看”,对不及时整改的养殖场严厉处置。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从源头杜绝不合格水产品流入市场。

       三是“末端”严肃惩戒强刚性。以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之机,聚焦规模型水产品养殖场点监管,积极联合质监处、渔业技术推广站等单位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进一步强化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同时,加强与公安部门协作,以执法协作备忘录为依托,进一步完善案件移送、执法联动、案件取证、信息共享等行刑衔接机制,从源头杜绝不合格水产品流入市场。今年初,渔政执法人员对瑞安一中华鳖养殖场点监督抽检禁用药超标案件开展调查,收集证据后发现涉嫌犯罪,第一时间移送瑞安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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