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护航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建设,全面提升机关中层处室办事服务质效,根据《2023年度全市万人评机关中层处室和基层站所活动实施方案》(温委办发〔2023〕20号)要求,现制定机关中层类履职成效评价实施细则。
一、评价对象
2023年度万人双评议活动机关中层类所有参评处室(站所)。
二、评价内容
1.落实中心工作情况。是否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聚焦聚力创新、改革、开放三大领域三个“一号工程”推进,做到机关政令畅通;是否存在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或政令不通、执行不力等问题。
2.优化服务效能情况。是否高效化解企业急难愁盼问题,健全助企纾困政策直达机制,提高企业办事便捷度;是否优化便民举措,提供优质政务服务。
3.正确履行职责情况。是否存在未依法行政、依规办事;是否存在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是否存在装样子、搞花架子、盲目铺摊子,增加基层负担行为;是否存在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
4.严守法律纪律情况。是否存在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吃拿卡要、利益输送、弄权渎职;是否存在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是否在政商交往中“亲而不清”“清而不为”;是否存在违反职业道德、行业规则及其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三、评价方法及时间安排
由市委直属机关工委牵头负责,以短信调查的形式对机关中层处室(站所)开展履职成效评价。具体方法如下:
1.调查方式。采取向评价人员发送履职成效调查短信的方式,对参评处室(站所)服务机关、服务基层的履职成效进行评价。
2.调查时间。每季度末分3次对参评处室开展调查。
3.调查内容。对参评处室(站所)全面落实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工作成效,以及服务基层、依法行政、作风建设等方面进行履职成效调查。
4.评价人员。短信调查的对象以县(市、区)与该参评处室(站所)工作职能对应的科室全体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单位分管领导为主;如果该参评处室(站所)与县(市、区)相关科室确无工作联系的,以主管局内设其他处室和下属企事业单位相关人员为主。评价人员名单由各参评处室(站所)按规定口径确定并由单位统一报送市评议办。
5.测评得分。履职成效调查短信问题均设置“满意”、“一般”、“不满意”三种评价答案,其中“满意”计1分,“一般”计0.8分,“不满意”不得分,按照满意率=(满意条数×1+一般条数×0.8+不满意条数×0)/总回复条数×100%,计算满意率,最后按满意率乘以履职成效总分值(10分)算出该项得分。如果该项得分低于9分,按9分计算。
四、结果运用
每季度根据参评处室(站所)履职成效评价满意度测评结果直接赋分,全年按3次评价分值的平均分确定参评处室(站所)履职成效评价分值。
五、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市委直属机关工委成立专门调查组对参评处室(站所)履职成效进行调查测评,并按季度进行测评结果赋分。各参评单位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按要求及时收集、报送评价人员相关联系方式,确保信息库数据完整、准确。
2.提升服务质效。各有关单位要坚持把提高机关作风效能、服务基层水平放在重要位置,对评议中发现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主动找问题根源,举一反三弥补短板弱项,以履职成效评价为契机,持续推进作风改进、服务提质。
3.严肃工作纪律。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评议工作纪律规定和要求,严禁虚报隐匿评议人员信息;严禁以各种形式拉票或干扰投票;严禁打击报复或干扰做出不满意评价的评议人员。对违反规定并经查属实的,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做出严肃处理。
(联系人:张培,电话88961333)